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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度校内项目结题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3-11

各相关校内项目负责人:

近期准备开展2023年度在研校内项目的验收工作,现将工作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:

1.青年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,预研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,项目执行期间达到结项要求后,随时可以到科技处成果科办理结项登记。项目原则上不接受延期申请,确有特殊情况者,可进行申请,最长仅可延期一年,逾期未结题将予以撤项清理。

各类执行期结束和延期到期的项目需在2025年3月20前完成验收,到期未按要求验收的项目将被清理。项目被清理之后,负责人将被记入 “河北地质大学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数据库”,并按《河北地质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进行相应处理。

2.验收要求:

青年项目验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
(1)以主持人身份申请到《河北地质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(修订)》中ZB3类及以上类别项目;

(2)以主持人身份申请项目累计到位经费自然科学类在10万元人民币、经济管理类在5万元人民币、人文社会科学(除经济管理)类在3万元人民币及以上;

(3)在《河北地质大学高水平学术期刊目录》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我校为署名单位,发表学术论文1篇;

(4)获得相关发明专利授权1项

预研项目验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
(1)依托国家预研项目申报河北地质大学科研项目纵向分类中ZB2项目并立项;

(2)在《河北地质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》规定的期刊上以第一或者通讯作者且我校为署名单位,发表C3、E4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1篇,或C4以上级别学术论文2篇;

(3)在《河北地质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》以外的期刊上发表SSCI、SCI、EI(JA)、A&HCI收录学术论文2篇。

以上成果须标注“河北地质大学校内项目资助(编号: )”,且校内同一类型项目不得重复标注。

3.申请结项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套

(1)《河北地质大学校内项目终结报告书》;

(2)项目申请书复印件;

(3)研究报告(3000字左右);

(4)公开发表成果的复印件(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按照要求标明资助,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);

(5)项目延期或其他变更需填写《河北地质大学校内项目变更申请表》

科技处

2025.3.11